本文目录
在成都购房不落户可以吗
可以的;
外地人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在当前部分城市纷纷调低落户政策以提振楼市的情况下,成都的落户新政却有从严之势。对此,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成都“购房入户新政”的调整,不仅是新型城镇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更是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分类调控”与“双向调控”的政策体现。
扩展资料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实行买房落户新政:70平米升为90平米
百度百科-成都落户政策
成都买房落户
先说说买房的政策,成都市实施限购,一般可以细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户籍满足条件,在新都购房,要求户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并且户籍在大成都已经满24个月(例如,从都江堰市的户籍本身不满足新都的购房条件,但是将户籍从都江堰市迁移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迁移过来之后,都江堰市的户籍时间是可以累计的,如果一个人本身是都江堰市的户籍,那么迁过来之后就不需要再等24个月,而是可以直接在新都区购房)。
第二种情况是工作单位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当然在大成都范围内注册的公司工作、以及缴纳的社保也是可以累计的,例如一个人之前在彭州市注册的单位工作,单位也有在成都市范围内缴纳社保,那么后期更换工作到前面所说的区域,那么在彭州市的工作和缴纳社保时间也是可以累计的,成都市范围工作缴满满24个月社保,可以直接在当前工作的限购区域购房。
第三种情况就是户籍和社保相结合购房,户籍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只要户籍在这些即可,不考核时长),并且工作单位也在新都、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郫都、温江、双流以及高新西区中的任意一个区域注册,工作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了12个月的社保,那么也是可以在新都区购房的。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在今年9月(2020年9月)成都市政府有颁布政策,要求出售不满5年的二手房,需要缴纳增值税。例如,卖家现在在卖一套二手房,需要看卖家买到这套房子有没有满5年,没有满5年需要缴纳增值税,虽然增值税是针对卖家收取,但一般卖家会把这笔费用加到房价中,从而转嫁到买家的头上。如果卖家的房子已经满了5年,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再来说说落户,落户有很多种条件,例如积分落户(2020年有颁布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具体实施细则还版主)、学历落户、投靠落户、投资落户等,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看是否符合落户政策。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以外的,在成都市有住房的,户口直接落到住房处;没有住房的,看配偶、亲属在成都市是否有住房,有住房的,落到配偶、亲属的住房处;配偶、亲属在成都也没有住房的,则可以选择落户到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后期自己有住房在迁移到自己的住房处。
如果原户口是成都市内(大成都范围以内)的独立户口,那么是无法落户到集体户口的,只能落户自己、配偶、亲属的住房处,如果没有住房,则无法迁移户口。
成都购房新规
1、社保和户籍,必须满足其中一条: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2、购买套数: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成都买房限购政策解读
1成都市目前实行限购的区域:
(1)高新南区;
(2)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3)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
(4)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2、成都市目前实行限购政策的起始时间:
自5月15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商品房已经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完成商品住房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交易)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交易)的,按原政策执行。
3、成都目前限购包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高新南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高新南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高新南区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高新南区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高新南区但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在天府新区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但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6、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西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7、在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7、在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注:该区域对购房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不作要求,对新增购房套数不作要求)
8、补充: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除非注明原创,否则文章均为鸿海伟业户口网转载于其他网络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