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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大专落户成都新津区集体户怎么办理
  2. 大专能落户天津么 没社保
  3. 大专毕业户口迁回手续怎么办

大专落户成都新津区集体户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入户如何办理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在高新区注册的私营企业工作(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必须为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现户籍在成都市以外(不包含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户籍未从学校迁出、大成都范围内人才中心集体户,请到中心现场咨询)。 4.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5、无固定房产,办理人才中心集体户二、办理流程 1.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方均无合法固定房产,方可申请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2.在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注册账号,然后进入“转档案”模块填写,然后带“劳动合同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到高新区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随后前往现存档机构调档。如果现存档机构为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跳过此步,继续办理。 3.档案到达后,登陆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rc114.com),点击“入户”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结果办理。 4.持以下材料前往成都高新区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及“入户证明”等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或职称证原件;(3)有效劳动合同原件;(4)有效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6)《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原件(s.rc114.com申请入户后打印),此表需工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7)《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1个月内有效【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或房产分中心城南办证服务中心(锦城大道999号)打印】,已婚者请提供自己及配偶两人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8)至少最近3个月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局打印) 5.持人才中心开具材料,前往高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三、注意事项 1.高新区人才中心为在高新区注册的非公企业服务,国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国有股份超过50%的企业等,不属于本中心办理范围,不予受理。 2.在高新区非公企业工作人员,如系成人、自考、网络教育人员,其档案转移,需确保档案密封完整,有学校封条,加盖公章,并有高中或中专档案,然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一起提交至本中心进行审核。不清楚高中或中专档案所在者,请自行回高中或中专查找,无高中或中专档案,本中心无法接收。 3.经办人非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认证”意见并签名。 4.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未就业研究生落户,办理流程请咨询工作人员。 5.对外公开咨询热线为85184900, 12333。 6.个体工商户只有户主才能办理相关业务。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高新区集体户入户如何办理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大专能落户天津么 没社保

大专没有社保不能落户天津。

自2018年起,天津放开了大专生的落户,由从天津毕业的大专生在毕业两年内落户,放宽到30岁以内皆可落户,但是仍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后,才可以申报落户:

1、天津本地的大专毕业;

2、30周岁以内;

3、在天津顺缴一年的社保;

4、拥有居住证。

因此,只有本地的大专毕业以及社保缴纳一年后才有可能在天津落户。

扩展资料: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的类型如下:

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生直接落户 1天吸引30万人

大专毕业户口迁回手续怎么办

法律分析:

一、学历落户

根据学历以及取得学历的时间差异,学历落户分为几种情况:

大专学历

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在毕业次年的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区域申请落户。非应届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可学历落户到成都近郊区。近郊区包含: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学历落户到成都任意区域。另外,博士后落户成都是没有年龄限制。

二、技能落户

来蓉技能人才是指户籍在成都行政区域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成都某法人单位从事与技能工种相匹配工作的人员。这里提到的国家级资格证书特指技能证书,不包含专业证书。比如:焊工、电工、美容师、茶艺师等。落户条件:

在现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查核成都市社保为准,或者,提供四川省近2年社保清单,且须加盖省社保经办机构鲜章)

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现所在单位推荐。(如单位用工是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须由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共同推荐)

三、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简单来说,就是职称落户。需满足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四、人才绿卡入户

凡属成都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拥有蓉城人才绿卡,即可落户成都。

五、其他落户

主要是公职人员调动及招录、军人类、离(退)休、持准迁类、境外人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落户等。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未参加工作的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收养的未成年人,且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等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

通过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投靠人、被投靠人、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直系亲属,其中一方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五)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七)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第五条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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