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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重庆落户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在重庆落户条件有哪些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外地人在重庆落户条件有哪些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外地人在重庆落户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在重庆落户条件分好多种情况;一是夫妻投靠户口迁移,需要双方结婚并已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二是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需要18周岁以下(在校中学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
拓展相关
第一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结婚并已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第二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18周岁以下(在校中学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第三类: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已退休)投靠子女迁移入户,凭以下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第四类: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在城市地区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实际居住的,可申请购房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第五类:务工经商户口迁移
务工经商者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户口迁移入户的,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第六类:申报新生婴儿入户
1.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凭以下材料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第七类:申报收养子女入户
申请收养子女户口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到收养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第八类:国外生育国内落户
中国公民在国外生育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子女落户,凭以下材料申报落户:
第九类:非婚生育落户
凡非婚生育子女随父或随母申请落户的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拓展阅读:重庆买房落户政策
一、重庆买房入户手续
在重庆购房入户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含旧房);2、迁入人只限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购买二手房者(旧房)需在办理新房产证6个月以后。
重庆市购房入户手续购房入户前往市公安局户口办理中心办理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证件:
1、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税票(旧房交易证明);
2、如按揭购房的,需提交购房合同、按揭合同(或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发票、税票和房产证复印件(从按揭银行复印);
3、需迁入人的户口、身份证(16周岁以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女子证或相关机关户籍证明),2个以上需出示乡镇(街道)政府计划生育证明;
4、社区民警调查意见表,此表由申请人从市公安局户口办理中心购房入户窗口领取。
购房落户
在购房落户方式中,非南京户口需要买超过60㎡的’房才能落户。
二、重庆买房落户政策
买房落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产证(如果是按揭的需要房产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3、按揭合同(按揭需要)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办理人的身份证、原户口本;(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办,需要两个人的都带上)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到周五(特殊情况例外)
三、重庆买房办理流程:
1、把相关资料带齐,到重庆公安局户口申办处,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当时审核你的资料,如果资料齐全、无误,当时下发申请表格一份。(两张表格,一份两页的,一份单页的。)
2、当事人把需要转入人的资料和信息按实把两张表格填写完毕。
3、到所属派出所,把其中一个单页的表格盖上楼盘所属派出所的章,也就是同意你把户口落在本所。(大厅右侧有户口办理窗口,办理人员会告诉你找一个负责人签字,签字人会简单问一些问题。如实回答就好,很快他就会把字签了。他签完字,就可以去办理窗口盖章了。)
4、填写好和盖好章的表格、还有所有资料。回到重庆公安局申请处(就是领取表格的地方),把你的资料提交给办理人审核;审核无误,当日下放户口调入单。(从下放户口调入单当日算起40个工作日之内,必需完成落户)
5、拿着调入单,当事人就可以跑回原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调出单;资料无误即去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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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重庆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户口在重庆买房的条件:
1.“有企业”人员,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购房条件是: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2.“有工作”人员,特指在重庆就业的人员,其购房条件是:,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3.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即_三无人员”,要交房产税。
2017年1月13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明确指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二、如果你满足购买条件,需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收入证明(公司盖章)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已婚者需要携带结婚证原件;未婚者携带未婚证明。
重庆买房能落户吗
重庆买房是可以落户的。
但是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在重庆纳税证明,或者提供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注:一年以上)。
二,你必须证明自己不是炒房的,
三,需要证明自己是大专以上学历,而且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第四,取得房产证,并证明是购房本人居住。注意:所有家庭成员,只可以有一个人的户口迁移,,所以你们要商量一下谁落户口。
买房落户指的是外地人员在该城市买房,并且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要求,那么政府准予房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办理落户。如果购买的是公寓这类商业用地的房子或是小产权房,一般是不能落户的;如果购买的是二手住宅,原房主户口没有迁出,买家通常也不能落户。购房落户政策对于一些有购买能力的人来说确实有吸引力,能够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城市争取人才等等。
买房落户手续:
1、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是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需要办理的事项是带好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在购房所在地的公安局的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是户口的原籍公安局或者户口原籍派出所,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拿好户口薄、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迁证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便可拿到《户口迁移证》。
3、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上户,办事部门在房产所在地的各个公安局中心,需要办理事项是带好身份证、一寸照片以及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一条__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规范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_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迁移登记适用本办法,包括务工经商、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学生和其他户口迁移。
第三条__户口迁移登记遵循“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所有权住房、公租房以及经房屋管理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原则,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外地人重庆落户最新政策2022
依据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外地户籍人员在重庆市购买房屋的,并实际居住的,可以落户到重庆。
凡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产权房屋,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03年8月6日前购房和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均可申请户口迁入。
一、迁户口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二、迁户口的程序为: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一条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二条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军人家属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三条因高山生态扶贫、地质灾害避险、水利建设等搬迁安置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四条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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