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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大学生创业补助申请条件!
  2.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大学生创业补助申请条件!

你好,你的情况不能纳入大学生创业补助中。补助申请详见以下内容:

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项目。(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以研发阶段项目为主。

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

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技术开发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小批量试生产。

项目处于批量(规模化)阶段:指项目利用中试阶段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活动。

申请创业基金的个人或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3、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

所以你只是中专毕业,文凭就不够,所以无法申请。

相关政策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拓展资料: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具体流程

准备证件

证件包括: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部队核发的军队退役人员证件或《高等院校学生毕业证》或失地证明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

提出申请

向本人创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站提出。

填写表格

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通过初审

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向县级以上担保机构推荐。

通过评审

担保机构审查贷款对象资格,评审其再就业项目,签署意见,并提供《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评审意见书》。

办理贷款

申请者持以上资料到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商行银行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

参考资料: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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