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住宿舍怎么办
天津积分落户住宿舍办法如下:
1.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积6分,在天津市购房居住
①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
②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③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
④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2.申请人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次,每次积6分。申请人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租房居住积分。
3.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自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充税证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积分。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附有违法建筑等)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积分;多套住房不累计加分;同一时段内,租房和购房居住不重复积分。
4.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任意区社会保险分中心自助设备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带红色章)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无需盖章)。
5.积分落户的条件有
5.1申请积分落户的人群年龄在要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5.2申请者必须身体健康。
5.3申请者要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5.4申请者在自己所在的城市办理的有居住证并且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
5.5申请者没有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
5.6申请者没有参加过国家所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没有劳动改造和犯罪记录。
6.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天津积分落户是怎样的
天津积分落户最低146分
一、年龄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
2、36至45周岁(10分)。
二、受教育程度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
2、大专学历(30分);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历(20分)。
注: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三、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1.具有高级职称(50分);
2.具有中级职称(40分);
3.具有初级职称(20分);
4.高级技师(50分);
5.技师(40分);
6.高级工(30分);
7.中级工(15分);
8.初级工(5分)。
注: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四、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最高积12分。
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2分)。。
五、住房
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六、职业
非常紧缺职业(30分);紧缺职业(20分);一般紧缺职业(10分)
七、落户地区
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10分);
申请落户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5分)。
八、投资纳税
上一年度缴税额10万元及以上、本年度年检合格的在津注册企业,个人在该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30分)。注: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九、婚姻情况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10分)。
十、奖项和荣誉称号
1、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30分)
2、获得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20分)
(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均需政府或部委颁发、认定)
注:只记最高,不累计加分。
十一、工资年限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累计工作6年及以上(能提供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10分)
其中:稳定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及以上(20分)。
注:只记最高,不累计加分。
十二、守法诚信
积分期间违法、受行政拘留的,或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30分,可分项累计减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1.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2.申领居住证或申办积分入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
3.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
天津积分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落户天津的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3、专业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4、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5、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籍迁移具体有哪些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政策,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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