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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历入户后可以买房吗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学历入户条件 1、本科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 2、专科往届专科落户已经取消。 3、应届生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户籍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往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单位在中心城区:大专学历; 2.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大专、中专学历。 3.连续三个月社保二、技能人才落户技能人才落户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学历入户条件是什么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集体户能买房吗
法律分析:成都的集体户籍可以买房。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对于本市集体户籍居民,在本单位落户的,应提供单位户籍主页复印件和本单位网页原件,如果不能加盖单位的公章的,可以不进行盖章。集体户口在当地人才服务基地结算的,在户口簿复印件上加盖当地人才档案公共服务基地印章。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都人才落户多久可以买房
成都购房需要符合限购的条件,不同的区域,要求不同。
在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任意一个区市县均可,不考核时间)的条件购房;②在大成都范围内工作(任意一个区市县均可),并由单位在成都市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
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郫都、温江、双流、高新西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上述区域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并在成都满两年;②在上户区域中的任意一个区域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③户籍在上述区域中的任意一个区域不满两年,但在上述区域工作,并缴纳了12个社保。符合以上区域购房区域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到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
在高新南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高新南区满两年;②在高新南区工作,并缴纳24个月社保;③户籍在高新南区不满两年,但在高新南区工作缴纳12个社保。符合高新南区条件的还可以到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
在天府新区购房,可以通过①户籍在天府新区满两年;②在天府新区工作,并缴纳24个月社保;③户籍在天府新区不满两年,但在高新南区工作缴纳12个社保。符合天府新区条件的还可以到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西区、青白江、新津、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简阳、大邑、蒲江、金堂、东部新区购房。
本科学历落户到成都可以直接买房吗
1、成都只要取得本科学历之后,在通过人才落户后的程序之后就可以买房。
2、成都改革人才落户政策,鼓励青年大学生来蓉创业。其中提到,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3、并且,政府提供相应的买房补贴,这一举措,吸引了很多有知识,有才能的优秀青年。
4、成都人才引进又名学历入户,将其外地人引进入成都,将其户口迁移入成都,这样对成都的发展与建设起到推进作用,故成都人才引进即学历入户。
扩展资料:
成都落政策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参考资料:
成都落户政策-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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